5月26日,国家卫健委等3部门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。方案提出确定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医院和病区等五大试点任务,要求规范免陪照护服务行为,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。试点时间为2025年6月—2027年6月。
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住院期间,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,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,由护士或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。试点范围为:综合医改重点联系省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,每省、市确定1所三级医院;优先考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;各省(区、市)在辖区内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的省会城市和地级市(地、州、盟),至少确定1—2所三级医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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